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荷兰发现疯牛病病例 称不会危及食品安全******
中新网海牙2月2日电 荷兰当局2月1日通报发现一起疯牛病病例,同时称病牛未流入市场,不会危及食品安全。
当日荷兰农业、自然与食品质量大臣阿德玛致函荷兰议会二院(众议院),通报一头奶牛在农场死亡后送交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现患有疯牛病。
信函未透露农场名称和所在位置,仅称病牛未流入市场,“不会对食品安全构成危险”;1月30日检出疯牛病后当局立即封锁涉事农场,对病例展开调查。
这是2011年以来荷兰再次发现疯牛病病例。阿德玛在信函中称,1997年以来,荷兰共发现88例典型疯牛病病例,2011年的病例则是较为少见的非典型疯牛病病例。
疯牛病又称牛海绵状脑病,系一种危害牛中枢神经系统的疾病,牛主要通过食用含有或被朊病毒污染的饲料而感染;人一旦食用病牛的牛肉、牛脊髓等产品,可能感染致命脑病变异克雅氏症。
疯牛病现分典型和非典型两类,非典型疯牛病具有自发性,常见于年龄较大的奶牛;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统计,自1986年英国报告世界首例典型疯牛病病例,迄今全球共有26个国家和地区报告疯牛病病例。
另据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1996年至2015年,全球共计226人死于变异克雅氏症(人感染疯牛病确诊病例),其中荷兰计有三人死亡;由于变异克雅氏症极为凶险,疯牛病疫情长期都是各国开展牛产品国际贸易的首要关切。(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